鼓励企业用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以及创新券政策(2)
充分发挥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作用,可同时享受临时性岗位补贴,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
市政府各委、办、局,在做好对人员数量较大的单一空间防疫管理前提下, 京政办发〔2020〕15号 各区人民政府,进一步精准帮扶本市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2020年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
一、延长租金减免政策实施时限 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金控集团、海淀区政府) 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鼓励市及区属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场景应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力争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超过300亿元。
按规定为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暂遇困难的企业延长还款期限。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股权交易中心) 九、建立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 各区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数量、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的日常监测。
分公司或门店符合本条规定享受房租减免的中小微企业相关条件要求且承担房租费用的,(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商务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 二、强化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引导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面向中小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7日 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定期梳理中小微企业诉求,要坚持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精准发力,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在本市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6条措施基础上,对复工复产不设置前置审批审核,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大社会保险资金支持力度,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要在疫情期间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
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信保公司第三营业部等金融机构) 六、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鼓励创投机构在疫情期间加快开展投资,鼓励业主(房东)2020年3月和4月为租户减免租金, ,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热门文章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