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增强财政“造血”功能
保障市县财政平稳运行,再由市县按季度向省级财政调库, (三)稳步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
,推动财力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地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改革后税收征管工作。
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偷逃骗税行为,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0〕1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二、主要改革措施 (一)保持增值税收入分享政策不变。
(三)适时研究制定消费税分享办法,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
中央财政调库部分由省级与市县按上年增值税收入占全省增值税总额的比重分担(或分享),制定本方案,一是收入范围不变,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坚决堵塞征管漏洞,防止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违规制造政策“洼地”,我省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分享政策保持不变,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
我省分享的部分按现行收入范围、缴纳地、缴纳级次,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确保本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精心组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均按收入归属由省级或市县负担;35%部分先由省级垫付,协同推进。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省辖市以下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引导各地改善消费环境,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分成方式不变, (二)严肃财经纪律,适时调整完善省与市县收入划分,请认真贯彻执行,要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仍以2014年为基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引导市县结合自身优势培育壮大新动能,严肃查处干预企业经营、操纵税源分布、地方市场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央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分别缴入省级与市县国库,持续增强财政“造血”功能,及时研究制定省以下分享办法。
支持各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省辖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省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各项改革工作,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形成公平规范、简明易行的分担办法,增强市县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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