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大交易所将可转债交易纳入重点监控
10月24日消息,10月23日,证监会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37条新规,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各项制度。
随后,沪深两大交易所纷纷响应,将可转债交易纳入重点监控,实施监管和自律措施。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于现有发行条件等基本上维持不变,各板块仍适用各自的发行程序和相关规则。将新三板一并纳入调整范围,为将来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对投资者适当性、交易制度、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对等方面亦提出原则性要求,为交易场所完善配套规则预留空间。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共八章37条,主要包括总则、发行条件与程序、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与回售、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深交所公告显示,近期,可转债市场交易活跃,价格大幅波动,个别可转债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公司股价。对正元转债、智能转债、蓝盾转债、万里转债等涨跌异常的可转债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上交所通报,本周(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沪市共发生1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对此采取了书面警示等自律监管措施;将可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实施自律监管。同时,对1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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