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司法鉴定机构滥用“准司法权”
■ 观察家
对违法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行为,必须上升到打击司法腐败、整肃司法队伍的高度。
新京报一篇调查报道,将网络贩婴背后的非法亲子鉴定利益链条挖了出来:原本3000元的亲子鉴定费涨成8000元后,就能直接邮寄血液样品,把不是亲子的鉴定成了亲子,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成了贩婴帮凶。
9月11日,广州市司法局对此回应,针对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涉嫌虚假鉴定的有关情况,将“依照司法鉴定有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立即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何时才能彻底杜绝卖儿童?这是公众一再提出的质问,其实,卖婴、非法收养的背后就是非法亲子鉴定、非法开具出生证明的黑色产业,这个源头不堵住,下游的拐卖就难言杜绝。
2016年,司法部通知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但报道中有合法资质的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却直接对邮寄的血液样本做了所谓的“鉴定”。这就是把良心和职业规范放到一边,把严肃的司法鉴定变成了一桩不讲底线、让“顾客满意”的买卖。
司法鉴定机构虽然不是公权机关,但本身依法承担“准司法权力”,也可能涉及司法腐败问题,而且这样的“准司法权”腐败更为隐蔽,也更骇人听闻。
在2005年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中,明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公安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也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这给了司法鉴定市场化的良机,带来了便利和竞争,但一些司法鉴定机构为了牟利而不择手段,甚至像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这样,直接把自己降格成为“司法鉴定的投币贩售机”,不仅无视国法、践踏良心,也动摇了司法鉴定客观、科学、公正的根本,将人民赋予的司法鉴定资质拿去充当贩婴的帮凶。
还要看到,近年来,司法鉴定、公证以及仲裁等准公权领域腐败不少:从“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公证乱相,到被最高法叫停的、充当“P2P公司法务部”的先予仲裁机制,再到这次充当贩婴帮凶的假司法鉴定,这些“准司法机关”及人员,虽然很多不是司法官员,甚至有的就是私营公司,但是依国法他们手握事实上的准司法职能,那就要接受最严格监督和约束,而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对司法鉴定人员“给钱就办事”、违法出具鉴定意见的行为,必须上升到打击司法腐败、整肃司法队伍的高度,对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止于业内行政处罚了事。只有这样才能惩一儆百,彻底刹住这股歪风。
□沈彬(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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